这其实就让王一博的处境有点尴尬了,毕竟一个是他主演的电影,一个是他代言的品牌,当然这件事他其实也是受害者,只能说这个品牌真的不怎么样,连最基本的法律意识都没有,还得平白连累代言人的名声,大家对于品牌方的这种行为怎么看待?来评论区理智讨论一波长空之王和人生路不熟到底哪一部比较好看~
今年的五一档已经是完全放开的状态了,但大家好像都热衷于出去旅游,就导致五一档的电影全部都被冷落了,当然也有可能是没有什么黑马电影,吸引不到观众的目光,可以说没有什么特别出挑的,唯二有点热度的就是王一博的《长空之王》和范丞丞的《人生路不熟》,但是票房也都没有超过十亿,远远没达到大家的期待。
5日深夜,《长空之王》在官方微博发布律师声明,称某品牌眼镜以《长空之王》的片名、海报、人物形象在线下快闪店、微博、淘宝店铺中开展相关商品的宣传、推广、销售。但《长空之王》并未对其授权,相关行为已构成侵权。 这则律师声明并未提及该品牌代言人王一博,但是今日冲上热搜的却是“长空之王告王一博代言的眼镜”,引来众人议论纷纷,“人家电影正常维权,是品牌的问题怎么扯上代言人?”“标题党这么搞真的好吗?”“王一博代言的品牌侵权了王一博主演的电影,太扯了!”
热评:
半顾红尘醉顾坎: 看电影就完事儿了[飞机][飞机][飞机]这么燃爆热血的电影,大屏幕看才超爽!
斯巴达肥皂泡: 官博会处理,大家来看长空之王
榴莲味儿披萨: 经电影片方授权的任何品牌活动、周边都属违规,支持长空之王合理维权
平头小弟弟: 我怎么看 我好好看电影啊 欢迎大家一起来看[送花花]
望眼天目在此地: :品牌问题你找品牌去啊。代言人又不参与经营